关于组织建筑业“营改增”相关知识学习的通知发布时间:2015/11/26 作者:
关于组织建筑业“营改增”相关知识学习的通知
公司全体员工:
2011年11月16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印发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〉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1〕110号),明确建筑业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,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按11%税率征收增值税。按照国务院相关部署,“营改增”改革将在“十二五”期间全面完成。2015年是“十二五”最后一年,从李克强总理到财政部部长楼继伟,再到近日国务院颁布的《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》,无不多次提到今年要全面完成“营改增”,所以建筑业今年推行“营改增”已无任何悬念。 作为2015年税制改革头等大事,因建筑业“营改增”细则尚未公布,公司基于相近行业就营改增过程中常见的问题,形成了一个营改增的操作指南,从增值税的基本常识出发,结合营改增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归纳总结。公司全体员工对“营改增”之后应如何进行实务操作应有全面了解,公司将定期发布相关知识给大家学习。在建筑业“营改增”细则出台后,公司将组织全体员工参加相关知识考试,考试成绩纳入年终考核。 全体员工可以在OA办公软件“汀江水电论坛”板块注册用户,进入“汀江水电论坛 » 经营之道 » 财务 » “营改增”知识学习”进行相关知识学习,也可以留言。
总经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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